新北市石碇區衛生所病歷申請書暨申請/領件流程
壹、填寫申請書
貳、核對申請人資格及證件
- 1.本人申請
- 2.配偶、直系親署
- 3.保險公司
- 4.往生者
參、收件
肆、取件
說明:
- 本人或家屬申請:
- 掛號費50元
- 病歷影印費(病歷複製基本費1~10張150元,第11張起每張5元)
參考:「新北市政府所屬各區衛生所掛號費及證明書費等收費標準表」(1141014版)
-
- 領件:親領或郵寄[郵資:80元(以郵局便利箱1號寄送)]
參考https://www.post.gov.tw/post/internet/box/index_2_2.jsp?id=3&fid=1222065469187
- 保險公司:
- 公文
- 掛號費50元
- 病歷影印費:每份500元
- 領件:親領或郵寄[郵資:80元(以郵局便利箱1號寄送)]
- 申請時段:平日上午門診時間內
- 取件時間:5個工作天
#修訂日期:114年10月30日
#本流程隨時依規定及實施狀況滾動式調整,請依最新流程下載文件,謝謝。
| 檔案名稱 |
|---|
| 「新北市政府所屬各區衛生所掛號費及證明書費等收費標準表」修訂版.pdf |
| 病歷申請書-申請委託書(11410)(石碇).pdf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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